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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主生活会制度

信息来源:龙江县职业教育中心学校发布日期:2018-04-23发布作者:龙江县职业教育中心学校浏览量:

为了加强党内监督和机关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,提高机关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,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,提高民主生活会的质量,特制定本制度。

一、召开的时间和参加人员

民主生活会每年进行一次,除特殊情况,机关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必须到会。

二、班子检查总结的内容

领导班子必须在会前写好书面的检查总结,检查总结内容包括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、路线、政策及上级决议指示情况,执行民主集中制,维护班子分工协作,工作任务完成情况,艰苦奋斗,勤政廉洁,遵纪守法情况,维护民族团结,反对民族分裂,加强稳定工作的情况,坚持群众路线、改进工作作风,积极为群众办实事,排忧解难的情况等。

三、民主生活会的程序

1. 班子成员认真学习,在认识的基础上,写出书面检查总结。

2. 在群众中广泛收集意见,可通过召开座谈会或问卷的方式,把意见归类整理。

3. 根据群众的意见和上级部门的要求,确定民主生活会的主题和要解决的问题,安排召开民主生活会的时间,书面上报组织部门,以征求意见并请上级派人参加。

4. 按确定的时间,通知参加会议的人员到会,会上要进行检查总结,并对群众提出的意见进行回答,领导之间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,提出整改意见,会议要做好记录。

5. 认真总结民主生活会召开的情况,制定整改措施,以书面形式向上级部门汇报。